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 信息化部主管部门,部属各单位,部属各高校,有关中央企业, 有关行业协会:
为提升工业和信息化领域公共服务能力,促进制造业高质量 发展,我部决定开展2019年工业和信息化领域公共服务能力提 升专项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重点任务
围绕工业和信息化重点领域,主要支持车联网应用环境建 设、支撑5G商用与物联网服务能力提升、质量管理和技术应用 能力提升等重点方向,共14项重点任务(详见附件1)。
(一)车联网应用环境建设。聚焦车联网产业发展重点,解 决产业发展面临的身份认证和场景适配等共性问题,在身份认证 管理、车路协同环境、在线综合服务、特定场景应用管理、数字 季生自动驾驶测试评价体系方面予以支持,完善车联网应用环 境,加快推动产业规模发展。
(二)支撑5G商用及物联网服务能力提升。加快研究建立 面向5G商用的相关关键技术的测试验证能力。同时,在物联网 领域,重点解决边缘计算设备、协议兼容和数据接口等测试用例 和验证方法缺乏等问题,以满足海量终端的多样化需求,提高物 联网应用开发部署效率。
(三)质量管理和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围绕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指导意见》,重点推动质量分级 评价、质量工程技术方法应用和制造业成熟度管理方法应用试 点,增强企业质量提升动力,优化质量发展环境。
二、申报要求
(一)申报条件
1.申请单位(含全部成员)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 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运营和财务状况良好,诚信守法。
2.研发类、基本建设类项目,不属于本资金支持范围。已 通过其他渠道获得中央财政资金支持的项目,不得申请。
3.已承担工业转型升级项目且有超过实施周期半年仍未完 成验收的,不得作为牵头单位。
4.项目实施期不超过2年。
5.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组织方式
1.采用招标方式组织遴选,由招标机构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电子进出口有限公司官 网、工业和信息化部门户网等网站发布招标公告。请各省、自治 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 部门(以下统称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各中央企业(集 团、总部)积极组织本区域、本企业内符合相关要求的单位参与投标。
2.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附项目建设所在地省级工业和信 息化主管部门或所属中央企业(集团、总部)推荐盖章的项目基 本情况表(见附件2)。全国性行业协会可通过工业和信息化部 相关司局推荐。部属单位、部属高校无需推荐,可直接参加投标。
(三)补助标准
项目补助标准原则上不超过项目总投资的30%。有关项目 管理及资金使用要求专款专用、合法合规。
三、其他事项
请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中央企业(集团、总部)对 申报项目进行审核后,于2019年8月12日前向工业和信息化部 报送加盖推荐单位公章的推荐文件一式三份〔须附项目汇总表 (附件3)及电子版光盘〕。
特此通知。
联系电话:010-68205247/68205237/68205233
附件:
1:2019年工业和信息化领域公共服务能力提升专项童点任务汇总表.docx
2:2019年工业和信息化领域公共服务能力提升专项基本情况表.docx
3:2019年工业和信息化领域公共服务能力提升专项汇总表.docx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2019年7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