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学校安全条例》8月1日起开始实施 运动场和校舍交付前需测甲醛
记者昨从湖北省人大常委会了解到,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6月3日审议并全票通过了《湖北省学校安全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并将于8月1日起开始实施。条例规定,校园内运动场所以及教室、宿舍等建(构)筑物在交付使用前,应对空气中甲醛、苯等挥发性有机物进行检测,检测不合格不得投入使用。
条例明确学校安全包括学校(含校园及周边)和学校组织的校外活动中学生和教职工人身财产安全以及学校的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条例规定,学生在校期间,中小学、幼儿园实行封闭式管理;校外人员进入校园,应当经学校允许,并配合进行查验登记和安全检查。小学低年级和幼儿园应当建立学生接送交接制度;监护人或者受委托人不能按时接送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