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省的相关要求,武汉市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了无谓证明事项清理工作,现就有关问题作如下解读:
一、为什么要开展无谓证明事项清理工作?
答:一是国家、省、市有规定。《国务院办公厅关做好证明事项清理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8〕47号)、《司法部关于进一步做好证明事项清理相关工作的通知》(司明电〔2019〕44号)、《省司法厅关于印发<清理取消无谓证明事项工作方案>的通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武汉市深化政务服务“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实施方案的通知》(武政办〔2019〕33号)等文件均要求取消无谓证明事项,切实“减证便民”。二是群众有呼声。2018年以来,我市对证明事项进行了全面清理,取消了120余项证明事项,企业、群众获得感较大提升,但仍有企业、群众反映办事难、办事慢、办事繁,进一步“减证便民”,消除“奇葩证明”、循环证明、重复证明等无谓证明势在必行。三是改革有要求。开展无谓证明事项清理工作,不仅能方便企业、群众办事创业,还是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提升“法治型服务型”政府建设、优化营商环境的一项重要举措。
二、我市无谓证明事项清理工作是如何开展的?
答:我市及时对无谓证明事项清理工作进行部署,成立了清理工作专班,制发了工作方案,组织全市15个区(含东湖高新区、风景区管委会)和43个市直部门对我市现行有效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含其他以市政府、市政府办公厅名义制发的管理社会事务的文件)、市直部门文件设定的证明事项进行了认真清理。市司法局会同武昌区、江岸区、青山区、东西湖区司法局对各单位报送的清理建议进行了审核、汇总,多次召开协调会,与市政数局、市公安局、市人社局、市民政局、市水务局、市残联等相关单位进行协调会商,并召开专家论证会,对分歧较大的清理意见进行专题研究,并公开征求社会意见。同时积极主动向上级部门请示,及时将清理的情况向省司法厅清理专班报告。证明事项涉及地方性法规的,还专门征求了市人大常委会法规工作室意见。
三、无谓证明事项清理内容是什么?
答:此次清理的主要内容包括四个方面:一是不必要、不合理、可替代的证明事项:二是无法律、法规依据的证明事项:三是相关部门、办事机构自行要求群众提供的证明材料:四是我市地方性法规设定但可以取消的证明事项。
四、无谓证明事项清理的结果是什么?
答:经认真清理,涉及市政府规章设定的17项证明事项,取消12项,保留5项;市政府规范性文件设定的6项证明事项,全部取消。市政府各部门文件设定的161项证明事项,全部去取消。此次证明事项清理,我市共清理各类证明事项184项。将同步对本次清理证明事项涉及的市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进行打包修改。
五、无谓证明事项取消后办理相关事项的方式有什么变化?
答:一是全面推行“互联网+政务服务”,让“群众少跑腿、数据多跑路”,从以往群众“来回跑”转变为“政府办”或“部门协同办”。索取单位通过信息共享、网络核验、调查核实、部门间查询等方式核实相关信息,被查询的部门、单位应当积极配合,按时回复查询内容。二是大力推行告知承诺制,对部分办理事项采取“部门告知+申请人书面承诺+政府监管”的“链条”式办理。加强信用体系建设,强化对群众和企业承诺事项的事后审查,对不实承诺甚至弄虚作假的,依法子以严厉处罚。
六、此次取消的无谓证明事项有哪些和群众、企业办事息息相关的?答:此次市级取消证明事项(市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设定)涉及了办理电动自行车注册登记、申请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申请残疾儿童康复补贴、破产关闭企业老工伤人员纳入工伤保险统筹、办理经济适用房预售许可、申请设立社会办养老福利机构、申请取水许可等与群众、企业办事息息相关的证明事项。市政府各部门取消的161项证明事项将由各部门在其官方网站上自行公布。以上取消证明事项将不再需要群众提供,改由书面函询、网络核验、部门信息共享、告知承诺等方式核实,有利于减轻企业群众办事创业负担,提高其获得感。
七、下一步将如何持续推进无谓证明事项清理工作?
答:一是强化证明事项清单管理。完善证明事项保留清单的动态管理,加强对市政府、各区、市政府各部门证明事项取消和保留清单的公布、宣传,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巩固清理成果,防止反弹回潮,切实提高企业和群众的获得感。二是推进清理涉及的立法工作。对取消的证明事项涉及市政府规章、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市直部门文件修改的,要及时完成修改程序。三是进一步发挥投诉平台的监督窗口作用,更好更快地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证明事项取消后相关单位再向办事人索要证明材料的,办事人可在“中国法律服务网”上进行投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