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武汉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市经信局关于开展2019年度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上台阶奖励工作的通知
各区(开发区)经信部门,各有关单位:
根据《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武汉市实施“万千百工程”推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的通知》(武政规[2018]22号)、《市经信局关于印发<武汉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上台阶奖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武经信规〔2019〕5号)文件规定,我局将启动2019年度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上台阶奖励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上台阶奖励申报条件
(一)2019年度应纳税所得额口径的主营业务收入在当年度首次超过10亿元、50亿元、100亿元等三个档次;
(二)企业在申报时为武汉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且按要求在武汉市工业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