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码评议时被工作人员盯着看,办事时被要求“先刷好评,再办事”……2日上午,市治庸问责办有关负责人上线长江网武汉城市留言板互动活动中,针对网民反映进行“双评议”时遇到的一些问题,市治庸问责办表示,“双评议”工作纪律集中体现为“十个禁止”,欢迎市民提供线索。
“十个禁止”具体为——
1、严禁瞒报、漏报、选择性上报“武汉评议”平台数据,或以微信扫码评议替代数据录入;
2、严禁采取替换手机号码、编造办事人员信息等方式伪造评议数据;
3、严禁组织本单位职工及其亲属、朋友等非服务对象或未办理业务的辖区企业、群众进行评议;
4、严禁隐藏、遮挡、涂改、损坏参评单位标识;
5、严禁将录入数据量、微信扫码评议量作为工作任务摊派给干部职工,或与奖金、绩效等挂钩;
6、严禁以收集服务对象评议截图、当面展示或电话询问评议结果等方式干扰服务对象自主评价,或在办事群众不知情、未授权的情况下,以办理业务需要等借口代替办事群众进行评议;
7、严禁打听与督办调查无关的不满意评价群众身份信息、联系方式等内容以及未经公开的评议结果;
8、严禁强迫或诱导服务对象以撰写保证书、承诺书、情况说明等形式,或通过“找关系”“走后门”等非正常途径申请变更评议结果;
9、严禁在不满意评价核实、调查、整改过程中,歪曲事实或提供虚假信息,拒不整改或虚假整改;
10、严禁恶意组织对其他单位进行不满意评价。


